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0日至3月17日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现就2023年宁国市教育领域优秀人才引进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引进计划
2023年宁国市教育领域计划引进人才30名,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等要求详见《2023年宁国市教育领域人才引进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引进对象和条件
引进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7年3月(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及代码详见附件3,考生所学专业如不属于上述专业目录,可以参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相关新旧专业对照表进行报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专业可适当放宽。
其中,中小学人才引进的对象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具有相应岗位学科教师资格证,年龄35周岁以下。
2、双一流建设高校、原985、211高校,省部共建师范类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具有相应岗位学科教师资格证,年龄30周岁以下。
3、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符合下列资质条件之一(①享受省级政府特殊津贴人员;②省级特级教师;③省“特支计划”教学名师;④市厅级教育体育领域学术技术带头人、拔尖人才;⑤市厅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⑥市厅级学科带头人、市厅级骨干教师;⑦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省优质课大赛一等奖获得者),具有相应岗位学科教师资格证,且近三学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人员,年龄40周岁(含)以下;其中符合①②③条件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安徽材料工程学校人才引进的对象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高校工作经验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2、双一流建设高校、原985、211高校,省部共建师范类高校,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30周岁以下。
3、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含)以下,且符合下列资质条件之一(①省级政府特殊津贴人员;②世界技能大赛铜牌获得者;③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国家优质课大赛一等奖获得者;④省特级教师;⑤市厅级教育领域学术技术带头人、拔尖人才;⑥市厅级学科带头人、市厅级骨干教师)。所获奖项及荣誉需与报考专业相一致或相近,其中符合①②③④条件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
四、引进程序和方法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引进公告通过宁国市人民政府网(www.ningguo.gov.cn)、宁国先锋网(www.ngxf.gov.cn)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宁国市人民政府网“人事招考”专题专栏以及宁国先锋网公示公告栏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0日8:00至3月17日24:00,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逾期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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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2.报名要求
报名所需材料原件扫描或拍照后,以压缩包的形式(压缩包名称为“姓名+报考岗位代码”)发送到指定邮箱(联系电话、邮箱见附件1)。
需提供以下报名材料:
⑴ 《2023年宁国市教育领域人才引进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
⑵ 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及相关职称获奖文件等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
⑶ 近期免冠半身电子证件照片(上传的电子照片须为单色背景的正面、近期免冠正面清晰证件照,格式JPG,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
报考人员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报名材料发送后,报考人员须电话联系报名点工作人员,确认报名材料是否发送成功。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3月18日17:30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工作。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到报名点,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审查通过的发放面试通知书,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始终,如报名人员在某一环节被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即取消其资格。
(四)考核
招聘考核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引进计划数和应聘人员面试的最终成绩,对考核通过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由宁国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进入下一步环节资格。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
招聘各环节的结果均在宁国市人民政府网和宁国先锋网等网站上公布。其中,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有关信息,公示7天。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引进规定或未能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引进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引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引进待遇
引进人才根据宁国市“人才新政30条”,享受相应人才政策待遇:
1、在宁没有住房的,免费入住人才公寓3年或按人才层次给予相应租房补贴;
2、给予薪酬补贴和购房补贴。对引进人才除工资外,另外发放3年薪酬补贴,在宁国购买商品住房的,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补贴标准: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中小学引进人才符合①②③条件、安徽材料工程学校引进人才符合①②③④条件)、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中小学引进人才符合④⑤⑥⑦条件、安徽材料工程学校引进人才符合⑤⑥条件)、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和省部共建师范类高校本科生,3年内,分别给予每人每月4500元、2500元、700元生活补贴。在宁国首次购房的,分别按照总房价30%、20%、10%给予一次性补贴;
3、硕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等以上层次的人才子女需来宁国就学的,义务教育阶段,根据人才个人需求,在宁国可以自主择校;对原在高中阶段示范学校就学的,直接安排到相应的示范学校就学。人才配偶如提出同来宁国就业的,由相关部门帮助协调解决落实。
六、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宁国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市委人才办 0563-4116069
市人社局 0563-4036683
监督电话:0563-4036775
附件:1.2023年宁国市教育领域人才引进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
宁国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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